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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对概念定义、反餐饮浪费的原则、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
2021年年初,《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作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项目,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被省委确定为重要立法项目。7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草案)》的说明。据了解,条例草案采取条款式体例结构,共三十四条,重点对概念定义、反餐饮浪费的原则、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
条例草案规定,反餐饮浪费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构建政府引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单位主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反餐饮浪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全社会反餐饮浪费工作;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市场监管、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有关反餐饮浪费的工作职责;规定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要将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考评内容。
实行社会共治方面,明确餐饮行业商会、协会以及消费者协会的行业自律与成员教育责任;确立每年“世界粮食日”所在周为本省反餐饮浪费宣传周;明确反餐饮浪费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鼓励和支持开展反餐饮浪费的志愿服务活动。
聚焦反餐饮浪费工作的全流程,坚持约束与倡导相结合,兼顾餐饮供给方和消费方两个方面,对各类主体的责任义务予以明确。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的反餐饮浪费行为准则进行了细化规定,对单位食堂的采购、储存、加工、制作、取餐和用餐等环节进行了规范。规定学校应当建立食堂餐饮节约管理制度,引导师生参与节约餐饮活动。旅游餐饮经营者及旅游从业人员应当合理安排团队用餐。倡导个人和家庭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要求婚丧嫁娶、朋友和家庭聚会的组织者、参加者适度按需备餐、点餐、用餐。对餐饮外卖平台明示、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法律责任方面,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设有食堂的单位未落实防止餐饮浪费措施,以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视频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等行为,作了处罚规定。对他人善意提醒、劝导和举报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单位和个人在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出差等活动中造成餐饮浪费的情形,作出了责任追究规定。
据介绍,制定《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不仅有利于在全省倡导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引领全社会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尚,而且通过巩固深化反餐饮浪费工作已有实践成果,有利于建立长效机制。发挥立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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